本報訊(首席記者 葉龍杰)近日,財政部發布《關于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問責典型案例的通報》。在《通報》列舉的8個典型案例中,“假借醫院采購藥品名義新增隱性債務”為其中之一。
《通報》顯示,河南省信陽市浉河區假借醫院采購藥品名義新增隱性債務。2018年3月,信陽市第三人民醫院根據浉河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,以采購藥品為由向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陽分行貸款2.5億元,用于支付應由財政預算安排的新院項目工程款,造成新增隱性債務。中共河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、河南省監察委員會依紀依規組織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。對時任浉河區委副書記、區長于某某給予誡勉;對時任浉河區財政局局長李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;對時任浉河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、主任陳某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;對時任信陽市第三人民醫院院長張某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。
《通報》表示,典型案例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單位的領導干部政績觀存在偏差,紀律觀念不嚴,在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存在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問題,嚴重影響了隱性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成效。財政部將切實履行財會監督職責,對新增隱性債務和化債不實等違法違規行為,做到“發現一起,查處一起,問責一起”,持續強化監管,有效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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